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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分手旅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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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时候正好是春暖花开,到了夜晚随处亮起明黄色的灯,小镇的美丽恬静被暖光笼罩,温馨得有着家的味道。游客不是很多,三三两两走过,独行背包客,一家几口,年轻情侣蜜月夫妇,还有散步的当地居民。

伊曼纽尔和加斯帕德在酒店延伸至河面的露台上对坐饮酒,脚下是留有间隙的木地板,可以看见星星点点的灯光漏到水面上。

因为四月的科尔马还有些冷,伊曼纽尔穿着黑色的长袖毛衣,浅蓝色的宽松牛仔裤卷起了裤脚,黑色的低帮帆布鞋和黑色的短袜,她的眉毛一直很淡,齐刘海差不多要遮住眉毛,染成全黑的头发松松垮垮的绑在颈后,一条简单的小圆环吊坠细项链,右手腕上带着银色的手表,卷起了袖子。加斯帕德忘了那天他穿的什么,但如此详细的记着伊曼纽尔穿的什么。她还在身边的时候,加斯帕德放了太多注意力在她身上,而离开后回忆也驱之不散。

加斯帕德也忘了大部分他们那天说的话,但没有忘记他们桌上有一盏点亮了的装饰煤油灯,喝到微醺,伊曼纽尔点了一杯咖啡。

随意的时候,她还喜欢翘起一只腿,把一侧小腿摆到另一条大腿上。她的左脚脚踝附近有一个鸟笼造型的纹身,方形的粗木栅栏,里面一只乌鸦,是为了遮住胎记。加斯帕德很迷恋伊曼纽尔的脚踝和手腕部分圆润小巧的尺骨末端。她整个人干干净净,细骨伶仃,以前喜欢戴各种样式的景泰蓝手镯,每次扣起的响声清脆,听见便想起她纤瘦的手腕和细腻柔软的皮肤,甚至还有她每次看书翻书页时的声音。她的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梅花香,他能轻易的拿手包住她的手腕,然后这样的距离当然能闻到花香了。

这是他真正喜欢的人的样子,喜欢这么一个清瘦干净的女孩结果被人误以为清心寡欲,想来是挺好笑的,但女朋友只有这一个,后来那些仿佛把整个花园的花揉碎浸泡用来泡澡从而染上浓郁香气的女性朋友和她没有可比性。

微弱的花香比丰沛的花香更具神秘和诱惑,因为前者不会有把人熏走的可能,而是会让人靠近了细细探究。

服务员端上了咖啡,杯子里的冰块反射灯光,明晃晃的。

她那时候是生理期,生理期总胃口大开什么都想吃。加斯帕德曾问疼不疼,伊曼纽尔说从小奶奶就给她煮当归炖蛋吃,没有疼过。之前她生理期吃生冷或者辛辣的食物,他会拦住不让吃,然后说:“听说现在是年轻身体好不疼,但不注意年纪大了是会疼的,特别是生了小孩之后,俗话说就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科尔马的那天加斯帕德却拦晚了,或者没有拦的想法,只是皱了皱眉,看着她像吃巧克力一样嚼着冰块。

在他看不见管不着的时候,她也会喝冰咖啡吧,她还喜欢冰啤酒,在工作室创作会经常熬夜吧?当红歌手的生活不可能那么规律的,但无论加斯帕德有没有监督,她都不疼啊。

所以是真的多余了?

有了公司,什么都会为她打点,她的住宅外常有粉丝等着见她一面,她会花十来分钟和他们合照签名,不会不耐,如果有行程,她也会提前出门给粉丝留出时间。她说因为有他们,普通的女孩伊曼纽尔才能站上舞台唱自己想唱的歌,让更多人听到自己的声音。相较于在她身边多年的加斯帕德,那些人总是展现出更强烈的喜欢甚至是疯狂,他们也会什么也不用担心的喊着他们爱伊曼纽尔。她不需要他的监督,不需要他提供灵感,不需要他照顾不需要他叮嘱吃什么,私人医生更专业,也不需要他的旅游计划和整个旅游途中他负责订酒店查景点线路餐厅而她只要跟着就好,因为她很忙,所以最后,她也不需要他了。

又喝了一口冰咖啡,伊曼纽尔说起中文。

说中文的时候他叫她清秋,简清秋则叫他的中文名“季望”。

中文名是简清秋起的。她出生于中国农历八月十六日,正是钱塘江大潮盛期,她还说古代文人形容大潮:“方其远出海门,仅如银线;既而渐进,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大声如雷霆,震撼激射,吞天沃日,势极雄豪。”想来是很壮观,不过他们没有看过,他们一起去过很多地方,但也还有很多尚在计划中的地方没有去。

农历十五日称“望”,十六便是“既望”,刚开始想的是“钱、唐、江”三个姓分别配一次“既望”,都不怎么好听,后来就用了同音的“季”为姓,简清秋在给加斯帕德起中文名这件事上花了不少心思。

因为是私人行程,没有放出任何消息,所以没有粉丝和记者,也没有闪光灯。明明以前在机场等她,因为人群向一个地方涌去省了自己寻找的麻烦,但那次他先达法国,在机场接她,也很容易的看到了,就像心有灵犀,知道她会在哪儿,会穿着什么衣服,还会和平常一样素颜,即使不化妆穿得平常,在他眼中也那么与众不同。

以前只能在人群簇拥中看她,这次终于能向她走去,接过她不重的行李箱。

伊曼纽尔不喜欢化妆,但经常要带妆,喜欢熬夜,皮肤不算好,有一次上节目被问到为什么经常素颜出街,真的没有偶像包袱吗?伊曼纽尔说有时候是下楼买点东西或者丢垃圾,或者只是准备在家附近散步,一想到要化妆然后回家又卸妆就觉得累,她其实很懒。主持人笑问那么是个懒得出远门的宅女吗?伊曼纽尔笑笑否认了,说以前很喜欢旅游。

咖啡没有起到多大的提神作用,她把胳膊靠在扶手上,看着在水面荡漾的灯光,酒香和梅花香纠缠成了简清秋含糊的话语,简直要唱起歌来:“天涯的尽头叫什么?”

“风沙啊。”他看着她的眼睛说。

“那红尘的故事......”

“叫牵挂。”

“那么今朝要拥我入怀吗?”她转过头看他,眼睛像是蒙上了雾气,近而模糊。

简清秋说要季望听听周杰伦的歌,特别是方文山作词的,当然,发音最好还是不要跟着歌学,去品味歌词内涵,等明白了意境,中文便是学得挺不错了。

那么如果季望全记住了这首《红尘客栈》的歌词呢?还有她之后推荐的《天涯过客》。

她是个坦荡有什么话就直说的人,但在直接表达以外,也要再给些提示让人拐弯抹角的去理解,去体会,这样又比字面深刻。

是按照顺序介绍给他的,先是“任武林谁领风骚,我却只为你折腰”,“远离人间尘嚣,执子之手逍遥。”然后,世事参透都入酒,心不在此缘已尽,过客依然温柔,不过是时候对他沉默了。

加斯帕德记得他最后说的是:“如果我知道有这么一天,我就不会因为听见你在生日派对上唱歌,然后问我朋友那是谁了。”加斯帕德屈指可数的把话说得这么含蓄,其实意思就是“如果我知道有这么一天,我是不会爱上你的。”

简清秋说的什么?他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的确说过一句话,可是加斯帕德强制自己忘了。

强制性遗忘对加斯帕德来说其实没有那么难,繁复篡改她的话她的语气和情感,这样几个简单的名词动词副词组成的一句话就失去了本真,怀疑起自己的记忆,也就慢慢遗忘。

后来他想说他从来没有后悔,大概无论隔多少年,回忆起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依然会觉得充实。

也无论隔多少年,他都会记得那天她相比于上次见面时又瘦了一些的脸,素净的穿着,透过黑色毛衣的梅花香,还有齐刘海,和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好像没有多大的区别。

从最初的在学校上台演出,录音上传,到之后走在路上随时能被认出来,伊曼纽尔越来越耀眼。歌手伊曼纽尔·简的恋情不需要遮遮掩掩,她甚至还可以因为有这么一个完美的男友提升话题热度,成为令人艳羡的一对,但法尔卡斯家的加斯帕德少爷不想公开。

加斯帕德也喜欢音乐,他们就是因此认识的,他喜欢创作自己也唱,但并不代表他愿意直视刺眼的灯光,更别说像个装饰品一样被人提起。平民女孩成了明星,成了大忙人,富家公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他的故事太平凡,甚至配不上伊曼纽尔的励志,他该走的路家长都安排好了,他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也从没有背负家人的期望,不介意没压力的过风平浪静无惊无险的人生。

所以,都是要各走自己的路了。

他再也不用等她,也不用在机场隔着并不远的距离看她离开。

也许好在,他对隐族产生的兴趣让大家心意暗合,不用担心他变得离经叛道,变得对家族来说一无是处。

后来伊曼纽尔的演唱会他会去看,专辑会买,是不错的送人的礼物,代言的品牌买了一大堆,也送给朋友,访谈节目会看,看完第一遍不看第二遍,杂志翻完一遍就丢。

他就是这么不潇洒,但也慢慢变得潇洒,伊曼纽尔在秀场唱了哪一首歌?不知道。是在巴黎时装周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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