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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农经社的小成就 (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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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伯快坐。”乔初染招呼着人坐下来:“我以为您已经回去了?这是要继续留在家里一段时间么?”
  少时离乡,定居华中的大城市,英伯打拼半辈子,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乡村人身上的气息,笑容和蔼:“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我也多年不回来了,打算住一小段时间再回去。”
  乔初染笑说:“乡下空气好,没什么要紧事,住一段时间也好,刚好现在天气暖和,适合休假。”
  英伯爽朗地笑了起来,“休什么假,就是太多年没有回来了,再不回来,大家都不认识我了,我也不认识你们这些年轻人。”
  乔初染失笑:“怎么会?村里人都记得英伯,村里的路还是英伯出资修建好的。”
  英伯摆了摆手:“我也老了,在外面赚了点钱,得拿回来,做点有用的事情,这里是我家,不能当做看不到。”
  英伯是思想传统的老人,甚至带着点年代成长里回馈家乡的执着:“圣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做不到兼济天下,但能帮一帮咱们清溪村的,一定得帮的。”
  乔初染听得敬佩,又跟英伯闲聊了几句。
  英伯对她种植哈密瓜的事情似乎非常感兴趣,那天虽说了一点,今天又来问了,问乔初染有没有打算做大的意思。
  英伯的思想跟乡里人不太一样,乔初染跟他说这些事情,反倒能放开了说,用词也比较专业。
  “扩大规模自然是想扩大的。”乔初染没隐瞒当时被阻止种瓜的事情的,但也不多说,只简单两句带过去,“当时大家不看好,但这一季种到现在,我心里有数,但事实胜于雄辩,等这一季的瓜成熟,最晚明年,是一定要扩大规模的。”
  她最近已经在考虑土地流转的事情,下一季也想做些尝试,村里其他人不好说,若是这一季有所成效的话,乔家的亲朋,应该会愿意租让出大棚附近的一些田地,让她扩大种植。
  在乡村里,土地是大事,流转土地更是关乎所有人生计的事情,乔初染明白,如果只空有说法,没有点实际的成效给大家看到做这件事带来的实际利益比当下大家传统的种稻种玉米获得的更多,便没有说服力,也无法让大家放心,所以虽然心里有想法,但也只能先压着,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再提出这个事。
  英伯点了点头:“想法好,你若是决心在村里做这个事,可以去别的地方走走,在华中、华东,许多地方乡村新农业的发展都比现在成熟,你该去看看。”
  乔初染点头:“我会去看看的。”
  在乔初染家聊了将近两个小时,英伯才离开。
  乔初染原本是打算去找秦慕州的,英伯离开之后,她便找了车去了镇上。
  到达农经社门口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间,乔初染也不是第一次来了,给秦慕州发了个消息,便直接上去了。
  农经社里好似很热闹的样子。
  乔初染刚走到二楼秦慕州的办公室门口,便听到里面传来憨厚的笑声。
  一个男人在大声的说话:“多亏了咱们农经社,我从前都不敢想象,一下子能把四百多只鸡全部卖出去。”
  男人大约三十多岁的年纪,说话间非常激动,一直握着周磊的手不放。
  秦慕州便靠着办公桌坐在一边,面上带着淡淡的,温和的笑意。
  周磊笑得眼角的皱纹都出来了:“都是应该的,应该的,也是你养得好,所以才卖得好。”
  秦慕州一眼便看到乔初染了,过去将人带过来,那人看到来人了,生怕耽误秦慕州和周磊的工作,又说了几句才离开。
  周磊将人送到门口。
  乔初染好奇:“发生什么事了?这么热闹?”
  周磊带着笑意回来,很自然地跟乔初染打了个招呼:“小乔,又来找秦哥呢?”
  “刚刚这位是寺山村的一位村民,上一年在我们农经社的鼓励下,养了四百多只土鸡,今年三月底,全部帮他销售出去了,一下子赚了将近四万块,这一激动,就跑上农经社感谢我们来了,喏,连鸡都带来了。”
  乔初染这才发现,地上放着两个编织袋,里面露出了个鸡头。
  不过听到这个消息,她也替农户觉得高兴:“这是一件好事啊。”
  “可不是好事么?”虽然是工作上的事情,但因为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些,并得到认可和感激,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周磊面上的笑意就停不下来:“还说今年要翻倍地养呢。”
  毕竟,一下子获得四万块,再减掉成本,其实也赚了不少,比种田赚得多了。
  乔初染笑道:“那可能今年加入农经社的人更多了。”
  周磊似乎已经预见了:“所以你看老秦现在连约会的时间都没有了。”
  看着女朋友来了之后,反而跟别人聊得开心,秦慕州淡淡看了一眼周磊:“中午不去吃饭?”
  周磊微微一笑,收拾好了桌面:“我立刻就走。”
  他也不想吃狗粮。
  办公窒里终于只剩下了两人,秦慕州给乔初染倒了一杯水,“跟周磊有什么好聊的?”
  乔初染眨了眨眼:“我发现你这人还挺小气。”
  秦慕州坦然应之:“现在才发现?我向来不是大度的人。”
  乔初染忍不住笑,抬手去捏秦慕州英俊的脸庞:“你脸皮好厚啊!”
  秦慕州把她的手拿下来,抬眼看过去,便看到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个人,正是农经社的社长莫贵远。
  秦慕州站起来:“莫社长。”
  乔初染也看过去,这算是她第一次比较近距离看到莫贵远,是一个中年男人,微胖身材,宽额秃头,小眼睛,身穿一件黑色的夹克,看着面相便让人觉得,不是很好相处的样子。
  此时,莫贵远的目光也放在乔初染的身上,带着两分打量。
  乔初染也站起来:“你好。”
  “你哪位?”莫贵远语气不善:“来这里做什么?”
  此时已经是下班时间,乔初染的到来,无可厚非,她还没开口说话,秦慕州便抓住她的手,将人拉在身边,对莫贵远道:“这是我女朋友。”
  莫贵远一顿,轻嗤了一声,“小秦啊,不是我说你,这是在办公室,得注意着点,被人看到了,多不好看。”
  秦慕州神色颇淡:“莫社长,有事么?”
  莫贵远一顿,他本是农经社的社长,但自从秦慕州来了之后,年轻人身上的气质往那儿一站,总让他觉得矮人一截,低人一等,便十分不喜欢秦慕州。
  轻咳了一声,莫贵远装腔作势道:“你出来,我找你有事。”
  说完,他自己先转头走了。
  秦慕州看了下乔初染,本想说让她在自己办公室等着,乔初染低声道:“你去吧,我去楼下等你,等下一起吃午饭。”
  乔初染没在楼下等多久,大约二十分钟之后,秦慕州就下来了。
  四月南方天气早已转暖,秦慕州只穿着一件浅色的衬衫,中午太阳有些大,他下来之后看到站在不远处跟一个阿婆聊天的乔初染,原本就紧皱的眉头便舒展开了。
  走过去下意识揽住乔初染的腰:“等久了?”
  “没,结束了,那我们去吃个饭?”
  秦慕州低笑了一声,带着她离开:“想吃什么?”
  乔初染低笑:“回你那儿,本姑娘给你露一手。”
  从农经社里出来的莫贵远,看着秦慕州和乔初染离开的方向,问身边一个农经社工作多年的老员工:“这小子,竟然有女朋友了?”
  “你没注意,这事有些日子了,听说已经上门见过家长了。”
  莫贵远确实没怎么注意,他在县城买了房子,这段时间,家里儿子叛逆,老母亲身体又不好,加上懒得来回跑,对农经社的工作,其实也就是混个养老工资,不怎么来农经社,自然不太知道秦慕州的事情。
  嗤笑了一声,莫贵远夹着烟头道:“名牌大学生也来五溪镇这地方找媳妇,可真稀奇。”
  老员工知道得多一点,低声道:“那是您不知道那姑娘是什么人,咱们五溪镇,第一个考上北城重点大学的那姑娘,人家是校友呢,这一来二去看对眼了。”
  莫贵远突然想了什么:“那不就是清溪村那个回来种哈密瓜的?”
  “是她。”老员工一愣,应道。
  莫贵远冷笑了一声:“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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