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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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 十五年前,还是二十年前?

冀州的花又开了,早春的雾气氤氲, 白山茶新雪般簇拥在道边,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意气风发, 对马下的少女仰起头,骄傲地说,你哭起来可真丑, 再哭,等我去了北边,把胡人都杀光了,做上了大将军, 可就不娶你了。

她气的跺脚, 一边落泪,一边呜呜咽咽地说谁稀罕嫁给你了,她素来美貌又傲气, 一张脸生的美如花蕊, 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尚且悬在腮边,将落未落。

他看的眼热,心痒痒的,眼珠一转, 忽然高声道:“诶,阿媛,你娘追来抓你了!”

她吓的花容失色,当即回头,却忽然感到一阵轻柔温暖的触感从面颊上擦过, 轻飘飘的,像是一片羽毛,一阵春风,缱绻又柔软,稍纵即逝的就像幻觉。

她先是呆了一呆,还没清楚意识到什么事,一股热气便瞬间从心口直冲天灵盖,冲的她大脑一阵阵晕眩,丫鬟连忙上前扶住她,她伸手捂住脸颊,第一次不顾礼仪和颜面,也不顾周围人来人往,利声尖叫道:“秦——欢——!我要杀了你!!!”

然而那个同她共度十六年春秋,趴在墙边给她说笑话逗她开心,总是嘻嘻哈没个正形的少年,却早已扬鞭快马,溅起黄土沙尘,只留下一串朗朗的笑声,在高天下自由自在,如飞燕盘旋。

少年有壮志,鹏程当万里。

秦欢是世家出身,在冀州不过是寂寂无名的妾生子,到了荒芜的北境,却又成了兵丁们口中“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军中官吏先对他还殷勤备至,可是等到打探出他不过是个一人一马孤身投军的妾生子,便立刻对他呼来喝去,弃如敝履。

在军中,他先是“牵着马的秦家小少爷”,接着又是“那个识字的臭小子”,后来便是“我们赤狐军里的一把好手” ,再后来,整个北边都知道赤狐军里有个了不得的家伙。

他迅速地长高,每个寂静的夜里都能听见骨骼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痛的他彻夜难眠,他手上长满茧子,身上满是伤痕,那些为人称道的风雅仪态已经完全从他身上消失无踪,他和所有人一样大口吃饭,大口喝酒,几天都换不上一件衣服,睡前在篝火前抖一抖鞋子,能够倒出半鞋黄沙。

赤狐军里的同僚都笑嘻嘻地说,秦小弟也终于有了男人的样子啊!

秦欢也笑嘻嘻地说,都是几位哥哥教的好,那欠我的银子……?

滚滚滚,没有的事,我前两天替你轮岗不是已经还你了吗?

就是就是,什么银子不银子,亲兄弟怎么还讲究这些!

赤狐军是一只前哨部队,做的都是些探查前线清扫战场的事情,这些兵丁大字不识一个,鼻孔朝天,一副瞧不起穷酸秀才的样子,可是到了该写家书的时候,又扭扭捏捏地来他面前,悄悄地说,秦小弟啊,你能不能帮老哥个忙……帮老哥把这个月的俸禄给家里寄回去,俺娘生了病,俺女人没钱用啊。

秦欢识字,又机灵,自小熟读兵法,又奋勇敢拼,这个生面孔的小弟弟很快便得了赤狐军上下一致的喜爱,他们总是唉声叹气地拍一拍秦欢的肩膀,说,你这出剑不对,软绵绵的,像个娘们儿一样,哪儿能上战场啊,来,老哥们给你走一个!

他们也会好奇地问,你好好的少爷不当,怎么跑来这鬼地方当兵来了?

被问起这个问题,秦欢猛地一缩,往篝火前凑了凑,小声嘀嘀咕咕,被人猛地照着后腰踹了一脚,痛的哎哟一声,才不情不愿地大声道:“我想在战场上挣个功名。”

“废话,然后呢?”

秦欢看着夜色里跳跃的火焰,火焰后一张张朝夕相处的脸,出了会儿神,才自顾自地喃喃道:“然后,我要风风光光地回秦家去,让我娘的牌位可以被供进祠堂,不用做孤魂野鬼,让大娘……夫人不敢再对我随意打骂,还要垂着头给我行礼。”

一时间,篝火边静悄悄的,谁也没有出声,他们都专心听着这个年纪轻的足以做他们儿子的少年低声说话。

“……还有,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挺胸抬头地去向阿媛提亲了,她说她会等我的。我们要买一间很大的房子,阿媛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家里很有钱?”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他深深点了点头:“冀州江家的独女呢。”

又想到这些人大抵听不懂,他便又解释道:“高老大你最讨厌的那个孙少尉,连她们家的门槛都不配进。”

这句话立刻激起一阵惊呼,夹杂着“我的乖乖”“秦小弟有志气啊!”的声音,一只温暖粗糙的手掌带着一片阴影覆盖下来,摩挲着他的头顶,秦欢纳闷地抬头,看见居然是素来沉默寡言的高老大,粗野高大的男人对他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但是其中的宽慰理解之情,却从父亲般的宽厚手掌中传出,让他眼眶猛地一热。

他连忙转过头,高声道:“哥哥们都听我说,等到天下太平,我和阿媛成亲那天,还请哥哥们都来赏面喝一杯薄酒,千万不要嫌弃!”

此言一出,不少人当即咧嘴笑了起来,有人还有几分犹豫,被旁边人猛地一推肩膀,骂道“自家过命的兄弟,你难道还不给面子?”,那人连忙分辩道“哪儿能啊,我不是怕弟媳……瞧不上我们吗?”

他听着他们闹哄哄的说话,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脸上一直挂着傻乎乎的笑,他心里暖烘烘的,像是过去十几年的独孤和冷落,都在暖洋洋的篝火里如冰雪消解。

他那时候那么年轻,满心期望,相信自己的人生永远都会像这天夜里一样,充满希望,前途光明。

至于他人生割裂断绝那一天,他的记忆是不清晰的。

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们那天到底是怎么踏入陷阱的,似乎是他的错,他没能向往常一样看破埋伏,带领赤狐军绕开陷阱,又似乎不是他的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天的记忆只剩下混乱的战场和凄厉的惨叫,他眼睁睁地看见铁头的身子被胡人一刀拦腰斩断,藏在衣服底下的银子泛着银光划出几道弧线,和血沫一起滚落到地上。

那是铁头要捎回家的钱,他说他妹妹要嫁人了,姑娘家,总要要嫁的风光一点。

他眼眶充血,发疯一样冲过去,一刀砍下胡兵的胳膊,可是铁头早就不见了,两截身子落了地便被踏成烂泥,战场上厮杀来往,黄沙滚滚,所有人都杀红了眼,他不知道被人砍了多少刀,却没有一丝痛感,他心里盘桓的只有一个念头:多杀一个,再多杀一个!

忽然有人抢到他身后,他猛地一刀砍去,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怒喝道:“秦欢,走!”

高老大一只眼睛血流如注,浑身是血,刀已经卷刃,却依然凭借一身怪力不住挥刀,驱赶开想要靠近的胡兵,秦欢近乎悲鸣一般道:“不,我不走,我要和你们死在一起!”

“走啊!这群胡狗要打宁西镇,他们要屠城!你回去,你把消息送回去,让他们知道我们赤狐军血战不退,没有一个孬种!不然我们全都白死了!”他狠狠劈开一个胡兵的脑袋,回头吹了一声极凄厉高亢的口哨,那声音即使在厮杀不绝的战场上也尖利的惊人,他大声下令,“我赤狐军男儿听令,杀出一条血路,送秦欢出去!!”

他不记得他是怎么逃出来的,只记得高老大对他说的,你只管往前跑,快快地跑,不要回头,其余的事情,都有哥哥们!

所以他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管听见了什么声音也不停步,哪怕身后终于一丝声音都没有了也不回头,哪怕马匹气力不支口吐白沫摔倒在地,他用两腿跑,喝泥水,吃虫子,他也一直在往前跑,一次也没有回头。

他不记得到底是几个月升月落,终于看见了军营的栅栏,他想要不顾一切冲过去,然而他几乎是步步爬到栅栏面前,两条腿肿的像是水囊,一步步全是血,卫兵差点用弓箭将他射成筛子,他那时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就像个疯子。

可是已经晚了。

三天前,毫无防备的宁西镇被胡兵破城而入,满城屠尽。

他回来的,太迟了。

侦查兵赤狐军正面接敌,全军覆没,唯一的幸存者拼死带回最后的消息,却在第二天便被投进大牢。

城池被屠是政绩上难以磨灭的污点,为了推卸守备不足的罪名,刘太守一口咬定是赤狐军玩忽职守侦查不力,甚至可能还有通敌叛国之嫌,不然为什么胡兵会这样长驱直入,杀我国民,如入无人之境?

赤狐军最后的活人百口莫辩,历经严刑拷打,咬牙不肯承认,最后,刘太守气急败坏,要剁下他的手画上手印,以证赤狐军全员叛国。

他却忽然挣扎起来,被挖出一只眼睛都一声不吭的少年忽然惨厉大叫起来,他的声音凄惨绝望的叫刘太守都后退一步,这个已经被折磨的没有人形的少年尖声说,我认,我认!

是我一人通敌叛国,赤狐军上下俱不知情,赤狐军一百六十七人都由我一人所害,是我猪狗不如散尽天良,刘大人明察秋毫,不敢欺瞒!

后来他的记忆便又是断断续续的,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他本以为自己会在黑漆漆的牢房里死去,可是某一天一睁开眼睛,天上大雨如注,他躺在荒野上,污浊的雨水重重砸进他的眼睛里。

他最终没有死,虽然瘸了腿,瞎了眼睛,脸上刺字,可是他到底还是活了下来,他无数次想死,可是耳边总是想起高老大的声音,他喘着粗气,说,你走,你活下去,把消息带出去,让天底下人都知道我们赤狐军没有孬种!

冬天冻坏了他两根手指,但是还是活来下来,他离开了荒芜的边塞,沿路乞讨,与狗抢食,受尽欺侮,终于回到了冀州。

春风沉醉,春柳依依,道边山茶如雪绽放,一切与他意气风发的离开时毫无变化,他裹着一件破棉袄,缩在墙角,看着秦府的大门开开合合,衣着光鲜气度雍容的人们进进出出,他们大声赞美着秦家大公子何其雅正端方,又低声叹息,只可惜有个通敌叛国的弟弟,秦大公子仕途恐怕要受不少拖累啊……就连江家小姐都受了那孽障的连累,那等容貌家世,说亲竟然艰难至此!这等畜牲果然是上不得台面的妾生子,当初生下来,大夫人便应该直接掐死!

谁也没有注意到墙角处那个头发花白的乞丐。

某一天,一辆马车停在于秦家为邻的江府门口,一个衣着光鲜的公子下了马,见了他这个臭不可闻的乞丐,眉头一阵,手一挥,立刻便有小厮冲上来,对他拳打脚踢。

这时,忽然传来一道温柔的声音:“住手。”

原本拼命挣扎的老乞丐忽然安静下来。

世家佳人被丫鬟搀扶着下了车,与那俊俏的锦衣公子含笑话别,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等到锦衣公子骑马离去,她久久看着他绝尘而去的背影,黯然回过头,却正好对上一只眼睛。

丫鬟急道:“小姐,脏!”

她却摇摇头,从丫鬟手里拿过几粒碎银子,俯下身,递给他,柔和道:“老人家,别害怕,他、他只是脾气暴躁了些,并不是什么坏人,拿上这些银子,去买一身好衣服,看一看伤吧。”

那老乞丐却奇怪极了,也不说话,也不磕头,低埋着头,一把抢过她手里的银子,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跑走。

身后的声音如恶鬼追赶不休:

“小姐,你看这人!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什么人啊!小姐,咱们回去,别理这人了!”

后来,他几乎是逃命似的逃出了冀州,孤魂野鬼一般四处游荡,听着各处的人们谈论着西北战事,他们叹息宁西镇的惨剧,庆幸刘太守临危不惧捉出内奸,又惋惜赤狐军铮铮铁骨竟亡于小人之手,然后便言辞激烈地痛骂秦欢,此等小人,真是猪狗不如!

他缩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仰头看着高天,天高云淡,高远空旷,似乎还有人在他耳边咆哮,你走,你活下去,我们才不会白死!

他低着头,慢慢咀嚼着已经发臭的馒头,一口一口咽下去。

他抛弃了自己的名字,也放弃了从前的一切,孤僻,傲慢,尖酸,无穷无尽的恶意,在这世界上活一天是一天,放浪形骸。

然后,然后,他遇见了季青雀。

那个又疯,又怪,又一心一意信他的小姑娘。

他慢慢从回忆里清醒过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季青雀已经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握住了他的手指。

他那两根手指早就被冻坏了,没有任何知觉,她竟然也早就发现了吗?

他茫然地看着季青雀,季青雀直视着他,缓缓开口:“我知道,我一开始就知道,你就是秦欢,出卖赤狐军同僚,害宁西镇被屠,独眼,瘸腿,刺字,这不会是旁人了。”

“那你……”

“可是我并不相信。”季青雀打断她,她手指冰凉,声音柔和,却不容违逆。

“太守刘柯绝非可信之人,他是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小人,卑鄙无耻至极,投降胡人以求官职才是他的做派,说他明察秋毫力查内奸,我绝不相信。”她的口吻这样镇定,坚定,就好像她真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一样。

“你当年独自从乱军中杀出,为了报信奔波千里,一定吃尽苦头,落入刘柯手中,犹如落入虎口,只能任其摆布,他绝不会承担守备不力的责任,他那样的小人,自然会把一切罪名推在你们身上。”

“而你除了承担下来,还能怎么办呢。”

这些都是她的推测罢了,既不曾亲眼见过,也无任何证据,可是她却一字一句,说的清晰坚决,眼睛直直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没有一丝犹疑,像是直直看见他的内心。

“你担下这样的罪名,从不辩解,一半是因为无人信你,辩解也无用,一半也是是因为你责怪自己,你后悔那时候决策失误,没能看破埋伏,也后悔你去晚一步,城破人亡。”

“你一定很后悔,很痛苦,要是再快一步,要是再快一点,是不是他们就不用白死了。”

季青雀顿了顿,柔声道:“我曾酬你万金,你一分未留,全都托人寄了出去,我猜测,恐怕都寄给了当年死在包围里的同袍兄弟的家眷吧。”

“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啊。”

她轻轻地叹息着。

年少成名,堕入泥沼,饱受磨难,倍受屈辱,却依然不与俗世同流合污,对所学兵法成竹在胸,没有一刻忘记过年少志向,也没有一刻忘记过过战死的同袍,白眼看人间,胸中热血依然沸腾如烈火。

哪怕是在上一辈子,胡兵入侵中原,大举南下肆虐,他也曾经组织起一支流民军,屡次痛击敌寇,奋勇抗敌,指挥不退,最后身中数箭,壮烈战死。

男儿到死,心如铁。

季青雀紧握着的,独眼男人的手,正在剧烈地发抖,他垂着头,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布满伤痕的手背上。

季青雀缓缓松开手,转身走进室内,片刻后,珠帘响动,她捧出一只华光流转的匣子,从中取出一把造型古朴的刀。

她双手捧着刀,递给独眼男人。

“我曾经许诺先生黄金甲和白玉刀,黄金甲已赠,白玉刀在此,先生一生颠沛流离,不堕青云之志,正如白玉刀之意,饱经雕琢,不改锋利。”

独眼男人依然低低垂着头,一动不动。

季青雀轻轻道:“先生要是愿意,大可将同袍家眷都接到盛京去,孩子也可以送进白鹿书院读书,去寻一个叫季明的人,他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若是觉得盛京遥远,也可接来苇城,如今天下虽乱,可是只要有我季青雀在一天,我绝对不会让乱军打进苇城来。”

言辞轻柔,却掷地有声,金石可断。

“还有,”她柔声道,“我手中这只队伍,尚无姓名,若是先生愿意,也可以叫做赤狐军。我虽不才,也敬英雄,一切事宜,都可如先生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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