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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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州民风开放, 昔年还有孤女十七娘子出海寻仙的逸闻传说,女子虽不能独支门庭,却也并非如盛京之地一味推崇贤淑温良。

但是像崔家这样, 于此险境乱世仍坚定奉家中大小姐为主的, 却也十分罕见。

刘师爷大为惊诧,他当然知道这位季家的大小姐何其尊贵, 但是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宛州正是沧海横流民心动荡之际,她这样的贵女不回那风调雨顺的盛京, 怎么还待在苇城里头?

他还以为她早就出城避祸了!

她刚来苇城,孙大人听闻是盛京季家的来人,私底下对他很是叹息了一番。

孙大人出身官宦世家,于读书一道颇为精通, 不过三十六岁便中得举人, 堂堂二甲十六名,可谓光耀门楣,春风得意, 但是几十年后的季宣, 却是二十三岁的状元郎。

当时还是京官的孙大人与同僚一众聚在得意楼上,远远眺望着状元郎白马游街,楼下万众欢腾,孙大人握着栏杆沉默良久, 心里百味杂陈。

万人从中得见君,始知人间有谪仙。

人和人,原来真的是这样不一样。

圣祖李贤重情重义,厚待功臣,季谢两家更是世世代代都屡受皇恩, 谢家驻守西华关,保大齐江山百年太平,季家开白鹿书院,教化天下黎明,这二姓人家,一文一武,说是大齐立国的两块基石也不为过。

往前推几百年,是季平山上书开科举,建白鹿书院,广开民智;朝前望几十年,是季宣的父亲倾尽半生,集百家之长,编纂了一部囊括诸子百家诸行百业的太平词典;而这一代的季宣,则于修史一道则造诣极为精深,由他所考据编纂的前朝史填补了几百年来的空白,详尽精准之至,令人叹为观止。

风风雨雨数百年岁月,虽也有籍籍无名平平无奇者,但是盛京季家如同真有先祖庇佑一般,每隔几十年都必然会出现文采盖世恩泽世人之人。

须发花白满脸皱纹的孙大人仿佛又见到了那白马长街天下惊叹的盛景,良久之后,长长叹息道,只可惜来的是位千金,若是季大人的儿子,我一定亲自登门拜访。

可是此时此刻,真正见到这位季家大小姐时,刘师爷却忽然想,即便这是位千金小姐,也未必不值得孙大人一见。

因为这个面色苍白,神情却异常镇定的少女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刘师爷,州军还有几天才能抵达,可曾派人向州府求援了?”

第二句话是:“若有所需,尽可开口。”

刘师爷心头顿时大定。

这位季家小姐所说的正是关键。

前朝末年,世族势大,引兵自重,哀帝励精图治时曾经也引得四方世族惧其锐气,俯首拜服,只是后来哀帝无道,世族则又如从前般视中央朝堂于不顾,争相割据,倾轧不休。

如此群雄逐鹿的乱世,却是平民出身的李贤力压诸方势力,一举夺得高位,他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严禁世家大族屯田养兵,对地方兵力也严加控制,一州军队都由州府控制,下旨州府兵符共分三份,文官州牧掌其一,武官都尉掌其二,以及中央派驻州府的监察御史掌管最后一份,唯有三令合一,才可大规模调动州军。

李贤在位时,政通人和,朝堂民间都欣欣向荣,他又是个精力充沛的君主,一手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施政体系,俨然足以保子孙后代万世不变。

但是随着李贤去世,他的后世子孙,既无他的勤勉聪明,也无他的雷霆手段,原本精密无缺的政治体制也渐渐成为了一种冗余和累赘,就像此时,哪怕明知有流民作乱,州府也决不可能及时出兵。

不如说就是因为这种严格冗长的政治体制,才使得文武之间隔阂越发严重,甚至到了阳奉阴违政令难通的地步,几乎到了阻碍朝堂政令的实施,嘉正帝才会想到一个让季谢两家联姻的法子。

苇城兵力不足,流民正势盛如虹,又是守城军队的数倍,但是终归是散兵游勇,不可抵御州军,只要苇州坚守城池,等到州军前来,一切都可引刃而解。

刘师爷长长舒了一口气,如果这位季家小姐真是如传闻中的盛京世族千金那样不知世事清高天真,那苇城之事,决不可与之相商。

幸好并非如此。

……莫非真的就像孙大人说的那样,季家代代都会如先祖庇佑一边屡出异人吗?

刘师爷心头念头一闪,他上前一步,以最标准的动作,真心实意地行了一礼,道:“回季小姐,早已派出求援军队,如若不出意外,军队从州府开拨,最迟三日便可抵达。”

-

乱军围城,曾经歌舞升平的苇城如今一片死寂,风声里都是人心惶惶,承影却是最满不在乎的一个,还是笑嘻嘻的一张脸,怀里抱着一把手臂长的剑,季青雀走哪儿他便跟到哪儿。

他很自信地拍了拍胸脯:“大小姐,别担心,我很厉害的,到时候有我在,谁也别想碰你一下!”

话音未落,便被张秀才用折扇重重敲了敲头:“闭嘴,什么那时候这时候,少乌鸦嘴了!”

季青雀却静静地说:“我不担心。”

承影立刻高兴起来,斜着眼,得意洋洋地看向张秀才,张秀才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往前走了一步,在季青雀身后偷偷一瞄。

崔家的护从已经换上了城卫的衣服,井然有序地流入混乱的街道中,慑于对官署的恐惧和信赖,原本动荡不安岌岌可危的局面很快便安定了下来。

张秀才看着季青雀平静的侧脸,心里忽然一突,他咽了咽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小姐,接下来我们还要干些什么?”

季青雀静静看着天色沉沉的远方天空,大片乌云如鲲鹏的长翼,覆盖九天之上,山雨欲来风满楼,而她漆黑的眼眸深不见底,如同密云最深处投下的阴影,她就这样眨也不眨地望着远天,很久之后才轻轻地,如同梦呓般地开口,吐出一个字:

“等。”

-

“大哥,苇城恐怕很难拿下了。”老三皱着眉,眺望着苇城坚固的城墙。

徐群立在山坡上,望着远方的城池,摇摇头,面色肃然,久久不语。

老三挠挠头,推了推一旁的文弱书生,道:“小七,你脑子好,你说,大哥这几天总是不声不响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被叫做小七的男人摆了摆手,抬眼看了一眼高处的徐群,轻轻咳嗽一声:“三哥,我只是猜测,你听一听便是。”

“婆婆妈妈的,说就是了,我还会怪你不成?”老三急道。

小七无奈一笑:“我观大哥神色,这些天愁眉不展,恐怕是只为了一个字。”

老三追问道:“哪个字?”

“路!”小七斩钉截铁道。

“我们一行人,若要成大事,手中既无兵马,也无钱粮,更无地盘,不过得到若干流民的一时依附,又有大哥运筹帷幄,因此才侥幸连下数城,但是,三哥,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何不固守城池,高筑墙,缓积粮,而要跋山涉水,前来苇州?”

老三一愣,道:“……为何?”

“因为我们出师无名!”小七似乎也渐渐理清了自己的思路,语速越来越快,”即便大哥已经打出了顺天平难的旗号,可是我们到底也只是一介草民,谋反篡位本就于理不容,若是如无头苍蝇一般乱窜,一旦时日长久,恐怕不等朝廷攻打,我们已经自行变成一盘散沙了,那怎么可能成事?”

老三脸色也凝重起来,他有些愣愣地问:“那……又该如何?”

“既然大哥的旗号是顺天,便要以仁待人,所以大哥才约束诸人,严禁残害百姓,不取钱粮,只搜罗兵器甲胄,又从流民中挑选精悍可靠之人,组成小队,日日操练,虽然只是临阵磨枪,但是流民受了大难,心中正有满腔血气,最是悍勇难挡之时。而苇城富庶,声名远扬,又城池坚固,除了我们,盯上这座城的人恐怕数不胜数,我们如果能够占据先机,出其不意攻克苇城,以此为据点,积粮屯兵,以顺天的仁道立身,接纳四方流民,如何还愁前路之事?”

老三呆呆不语,面前这个总是被几个哥哥说是文弱好欺的七弟,如今却对天下局势滔滔不绝,满脸神采飞扬。

“还有一点,”小七长出一口气,“前些天,路城也有人揭竿起义,那人杀了太守,占据城池,自封魏王,比起我们这些无城无地的流民散兵,州府自然会先剿灭路城的乱贼而暂时放过我们。这恐怕是我们最好的机会了。”

一阵沉默后,徐群叹口气:“小七有大才啊。大哥之前看轻你了。”

“不敢当,大哥,我……”

“无需多言,传令下去,叫各队做好准备,明天天一亮就准备攻城,事成之后,建章立制,论功行赏。”

“是!”

“徐大人,徐大人,”山坡下,一个瘦小的老头气喘吁吁地从山道上跑来,还未跑至,便噗通一声跪下,膝行几步,朝他们磕了个响头,苦苦哀求道,“徐大人,求您救救我儿媳,五爷他……五爷他喝醉了!”

-

柳娘尖叫着挣扎,衣服被撕开的声音让她发疯,那个往日里威风凛凛人模狗样的五爷匍匐在她身上,她恶心的想吐,可是奇怪的是她心里又有一大半是麻木冷漠的,她的灵魂像是飘出来了,飘在房顶上,冷冷看着她狼狈不堪地挣扎,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漠然。

家乡糟了水患,青天大老爷自己喝酒吃肉,却不管他们的死活,她那瘦弱的丈夫早就被强征兵役,听说去了北方和胡人打仗,那如何还有活路,他们一家三口痛哭一场,给他烧了纸钱,他们相依为命,苦苦求生,只是后来婆婆还是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四肢骨瘦如柴,只有肚子高高涨起来,里面全是水,肚皮都被撑的透亮。

柳娘那时候守着婆婆的尸首,眼睛里一滴泪也没有,她觉得自己也要死了,死了也不怕,没什么比在这种人间地狱里活着更可怕。

可是忽然之间,有人来了,杀了官署里那些锦衣玉食的大人们,打开粮仓,将白花花的米粮分给了他们。

那个人说,他们是顺天平难之人,是奉上苍的意思而来,为的就是要拯救他们这些穷苦人家,他们很快就要走了,马上就有新的官员走马上任。

有新的青天大老爷要来?

不,不,不要新的青天。

这支队伍里很大部分人是和柳娘一样的想法,什么朝廷什么大事,他们根本不明白,他们只是害怕那个叫朝廷的地方派过来的官员,才慌不择路地跟他们走,能上阵的便上阵杀敌,不能上阵的就洗衣煮饭,生怕被抛下。

更何况,听说他们已经回不去了,一旦被抓住就是逆贼,是要杀头的。

可是,那个人嘴里说着什么救济穷人,听上去那么动听,最后不还是和那些乡村里的恶霸地主一样吗。

她能够吃饭了,可是她还是一样要受人欺侮。或许是她不知足了吧。

她惨然一笑,挣扎的动作慢慢放缓,已然心如死灰。

就在这时——

“老五!“

一声雷霆般的怒喝轰然响起,身上醉醺醺的男人一抖,慢慢抬起头,迷茫地喊了一声:“大哥……?”

那个叫徐群的领头男人面色铁青,将老五一把提起来,狠狠摔在地上,一面解下自己的外袍,给柳娘盖上。

他看也不看一眼披头散发的柳娘,只是死死盯着醉的爬不起来的老五,咬牙切齿地说:“老五,我说的话,你是都当耳旁风不成?鱼肉百姓仗势欺人者,斩!”

老三连忙上前,衣袖却忽然被人紧紧扯住,他回头一看,小七对他缓缓摇了摇头。

老五依然醉的不清,摇头晃脑地趴在地上,忽然嗤笑一声,拍着地面,口齿不清地说:“大哥当了头领,可真是变得好气派啊,兄弟都不敢认了。”

“老五!”

“老三你别说话,”老五蒲扇大的手掌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口齿不清地说,”说好的生死与共,荣辱共享,一辈子的兄弟,结果老四死了,还不是就任凭他死了,一个屁也不放一个?明明是一起出生入死,最后却只有你一个人当了头领,我算个什么兄弟,连个女人都不能玩了,还要杀我?你可真是我的好大哥啊!”

“老五你别说了,”老三终于忍不住从小七手中挣脱衣袖,伸开双手拦在二人面前,急切道,“大哥,老五就是贪酒好色的,一醉了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你别和他计较。”

老五扶着他的肩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说:“老三你让开,既然是兄弟,那藏着掖着算什么事,我有什么话就要直说,我心里就是不痛快,狗屁兄弟,为了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贱女人,居然要杀我……”

老五忽然浑身一冷,他抬头望去,徐群一直默不作声,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冷冷地看着他。

他后背那一瞬间猛然冒出一层厚厚的冷汗,瞬间连酒都醒了大半,他咽了咽唾沫,牙齿发颤地想辩解一句,徐群却平静地说:“五爷醉了,把五爷带下去醒醒酒。”

“是。”

“我……”

老三连忙踹了他一脚,骂道:“大哥让你下去你就下去,啰嗦什么,明天就要攻城了,你要是不奋勇杀敌,将功折罪,别说大哥,我也绕不了你!”

他这样说着,不知道为什么,还征询意见似的回头看了看大哥和小七。大哥面色如常,缓缓点头,小七却低着头,看不见一点表情。

老三忘不了那个表情,萦绕心头,不知道怎么,心里总有点不太平,夜里睡觉躺在床上看着帐子,依然难以入睡。

他们几个兄弟如今俨然成了这堆人的领头人,大哥人中龙凤,自不用说,天生就是当领头的料,小七识文断字,聪明机灵,只是家境贫寒才无力科举,也和他们这些泥腿子大不相同,老五虽然贪酒好色,可是勇猛过人,这几次攻城都是他打头阵,血勇无双,当然也当得起一句五爷。

什么百姓趁夜悄悄放他们入城,这世上哪儿有这么滑稽荒诞的事情。

只是大哥令他们这样往外传,明明根本没几个人信,但是小七却说等到日后,大哥建立了自己的地盘,那么所有人都会相信。

大哥小七,他们脑子都这么好用,只有他,哪怕这几个月经历了这么多天翻地覆的大变化,却还是那个梅城里的无人问津的老三,不想干什么名垂青史的大事,每天只想去和兄弟们一起喝酒说话,好像就足够了。

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大哥他们都想干大事,怎么就他这么不上进,简直丢大哥的脸!

他脑子混沌一片,大哥那个平静的表情又出现在他眼前,不知道为何,总是让他觉得不安。

就在这时,帐子外忽然有人大喊:“走水了!走水了!来人啊,快来救火!“

他猛地睁开眼,从床铺上翻身跳起来!

-

到处烈火熊熊,老三伸手抓过一个人,拎起领子,厉声问道:“怎么会起火!“

“三爷,我也不知道啊,”那人神色惊惶,“到底出什么事啦,怎么好端端走水了?是不是、是不是我们做这些事,触怒老天爷啦?”

“滚,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割了你舌头!”老三目眦欲裂,猛地一把推开他。

目光所及,烈火滔天,人群慌乱惊叫,老三一路狂奔,大声叫着:“大哥!大哥!”

“老三?”

一道惊讶的声音传来,老三猛地停下步子,回头一看,徐群正立在一处未起火的帐下,旁边有个独眼的陌生男人正俯着身,像是向他禀报着什么。

“大哥,不好了,不知怎么的,忽然起火了,”老三急急忙忙道,“不知道小七老五他们现在怎么样……”

徐群脸色也铁青:“我已经派人去确认他们的情况了。有人进来纵火,这人亲眼所见的。”

“可恶!”老三握紧拳头,“到底是什么人!”

那独眼男人垂着头,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草民也没有看清……”

“行了,你下去,和他们一起救火。”徐群摆了摆手,“火灭之后我再传唤你。”

独眼男人畏惧地点点头,一瘸一拐地走进惊叫慌乱的人堆里,老三这才急急问:“大哥,以后……”

“等人齐了再说。”徐群摆摆手,火光熊熊,他从来镇定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疲色。

“你先去吧,老三,看看还有没有能做的。小心,别伤到了。”徐群叹了一口气。

他这一瞬间,又从那个冰冷陌生的领袖变成了他们最熟悉的大哥。

老三眼眶一热,重重点了点头,往前走了一步,他忽然心里一寒。

他也不明白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一柄利刃划过他的脖颈,毛骨悚然,他猛地回过头,只看见一道漆黑的身影如离弦利箭自徐群背后直射而来,手指寒芒一闪,犹如毒蛇之牙。

老三大脑一片空白,声嘶力竭大喝道:“大哥!!”



徐群的乱军营地失火,一群因一时血气才聚集起来的散兵流民,士气顿时大挫,刘师爷见状立刻下令大开城门,城内守军一齐如潮水般冲出,刀光闪闪,火光冲天,满城百姓紧闭门窗,瑟瑟发抖,直到微白的天光透过窗框撒进来,他们听到清亮的号声响起,才彼此对望,掀开窗户,惊疑不定地望向窗外,片刻后,街道上发出接二连三的惊叫声。

人们争先恐后从屋里跑出来,向城门冲去。

战场上,奋战一夜的士兵正小心翼翼地打扫战场,忽然发现一个独眼的邋遢男人坐在一截烧焦的断木上,困倦地打着哈欠。

一个轮廓深刻的黑衣男人静静立在他身后,还有十数个做流民打扮的人正在满地狼藉中朝他们走来。

“什么人!”

“闭嘴吧,”独眼男人没好气地瞪了开口的那人一眼,“声音这么大干什么,不是某带着一群人冒险放火,你们能有这么轻易打完这场仗吗?狗咬吕洞宾!”

“是,是你……”

“你什么你,那位大小姐呢,应该没被吓跑吧?”独眼男人说到一半,忽然小声嘀咕一句,“算了,她都疯成那样了,怎么可能逃走……”

有人大着胆子问了一句:“你家大小姐加什么名字?”

“叫,季……”独眼男人歪着头,皱着眉想了半天,“季什么雀来着,季红雀,季紫雀?”

战场上晨风凛冽,一群人屏气凝神,静静看着独眼男人像发病一样低着头嘀嘀咕咕,最后终于一拍大腿,高声道:“我想起来了!”

他带着一点笑意,又带着一种近似嘲讽的语气大声说道:“你们也都记住了,叫季青雀,她可是你们满城的救命恩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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