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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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荨拉着她的手没松开,“现在太晚了,我和阿城先送你回去。”

苏荞摇头,“不用了,还有公车,你快回去吧,用毛巾裹上冰块消消肿,不然明天起来会走不了路的。”

秦荨不同意,秦南城却出了声,“大姐没关系,她不是小孩子,我们走吧。”

关上车门,秦南城绕过车身走回主驾驶,几秒钟,车子便消失在苏荞的视线中。

苏荞看着车消失的方向,心里憋着的那口气,总算松了。

这一天对苏荞来说,真是煎熬。

坐公交摇摇晃晃的到了小区楼下时,都已经快十点了。

下了公车,苏荞见小区门口的药店还没关门,赶紧进去买了点跌打损伤的膏药和三七片。

因为是惯性倒地,她下意识的寻找支撑点,却没想到别了手腕一下,估计是扭伤了,有些疼又有些肿,她想,明早起来会更疼更肿。

出了药店,苏荞又进了一家没关门的小型超市,买了一些乔烟和甜甜都爱吃的小零食,才满意的往楼道口走过去。

回到家,甜甜早就睡了,乔烟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似乎是刚刚睡醒,头发还带着些凌乱。

看见苏荞手里拎着的零食,一副感动的样子,“我就知道我们家荞荞最好了,一定会给我带好吃的回来。”

苏荞点了点乔烟的额头,语气带着宠溺,“别告诉我等这么晚没睡就是为了等我买零食回来?贪吃鬼,会发胖。”

乔烟拿过一袋薯片打开,“没关系,我怎么吃都不胖。”

苏荞挑眉,却知道乔烟说的是事实,她确实是个不易发胖的体质。

洗了洗,苏荞就早早的上了床,在手腕上贴了膏药,服了三七片,闭上眼,只觉得今天很累,想早点睡。

周一上班时,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天空一碧如洗。

小区里摘种的梧桐树在阳光下泛着好看的颜色,灿烂的阳光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细细粗粗的光柱。

兴许是天气好,人的心情也会跟着变好。

下了公车,与秦南城的车擦肩而过,他一如既往的将自己打理的严谨,且从头到脚都一丝不苟。

乘员工电梯到了顶层,苏荞没想到会遇到从专属电梯那边走过来的他,当然,他身后依然跟着一行人,前呼后拥的。

和其他偶遇的同事一样,苏荞站在一旁避让,等待他们走过去。

到了总经办,汪颖已经到了,手里捧着一本财经杂志,正是苏荞昨天在百货商场门口的屏幕上看到的那副照片。

“你说秦总怎么可以帅的这么人神共愤,太帅了好嘛,荞荞,我跟你说实话,如果我这辈子能有幸睡到这种男人,让我现在立刻马上去死我都觉得这辈子值了,没有遗憾了。”

苏荞看了一眼她手里的杂志,“你不是有男朋友吗?”

汪颖的笑瞬间僵住,“别提了,我们分手了。”

和苏荞想象的差不多,不过她没想到汪颖调整情绪调整的这么好,才这么几天,就恢复了以往的工作状态。

“以后我就是标准的单身贵族人士了,身上没有任何标签,也就是说,我自由了,爱多晚睡就多晚睡,爱旅游就旅游,爱逛街就逛街,爱意银谁就意银谁,终于不用在有什么心理负担了。”

也许是天气好,也许是汪颖能够看开一切,苏荞突然觉得这个早晨,好温暖。

苏荞笑着坐回座位,打开电脑,汪颖却并未回座位,而是继续拿着手里的那本杂志,研究着什么。

“那照片里也没有花,你至于看的这么认真吗?”

见汪颖没走,一直捧着那本杂志,苏荞忍不住揶揄。

“你不知道,如果现在不意银个够,过一阵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苏荞狐疑,汪颖开腔解释,“人家毕竟有个未婚妻在那嘛,说不定哪天突然就觉得时机成熟宣布婚讯,那我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话落,汪颖顿了顿,压低脑袋凑到苏荞耳边,“他们都说越是完美的男人,那方面的尺寸越小,你说秦总会不会也是这样?”

苏荞没想到汪颖会突然说到这个,想到那个男人的尺寸,突然从耳根红到颈项,她推了推汪颖,这话题也太禁忌了,哪有女下属研究老板这个的。

一天的工作开始,就是在这种又羞又窘的情况下展开的。

午饭时,总经办订的餐饭统一送到,按照惯例,都是汪颖小薛小李石头剪刀布决定,不知怎么,今天中午三人突然失去了兴趣,任务就又落到了苏荞身上。

苏荞在心里想,是不是秦南城又跟哪个部门发了火,导致她们三个人才这样?

苏荞走到他的办公室外,敲了几下门,没有预期中的“请进”响起,而是门直接被人从里面打开。

男人一手抄兜,一手正在讲电话,声音放的很低,看见是她便让开门边往落地窗方向走了去,窗外的阳光温暖自然,一抹抹射进来洒在他的身上,柔和了他身上棱角分明的线条。

他长的英俊,修饰上也十分时尚入时,一身纯黑色意大利手工西服,不只是做工精细更棒的是剪裁合宜新颖,但又不失稳重,西装上衣的装饰口袋前是一字型折叠的白色口袋巾,露出口袋水平直视一厘米左右的位置,西装里是质地优良的白色衬衫,衬衫领子处打着考究的领带,将他整个人衬得更加高贵逼人,十分有距离感。

电话那头隐约传来女声,很轻很细,不知怎么,苏荞却听出了。

对方不知道问了什么,他回答的语气有些不快,但是却能听出来,他在刻意压制,“我会好好考虑的恩,知道,毕竟结婚是大事”

“好,我会的。”

“嗯。”

“嗯,好。”

苏荞将餐盒放在梨花木的大班桌上,离得近了,他身上那股好闻的薄荷香味便闻的更清晰了,男人的背很宽大,阳光从他的肩上越过来,有些刺眼,直到眼角被刺眼的光芒扎出清泪,她才伸出手指挡住阳光,可那阳光还是从指缝间无孔不入的朝她涌来。

耳边回荡着的他刚刚的那句“毕竟结婚是大事”的话,那几声嗓音低沉到好听。

结婚?终于他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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